為保存及活用海域之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依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於109年5月5日訂定「海洋委員會海域自然地景及海域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由海洋委員會就有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組成委員人數在11至23人之海洋委員會海域自然地景及海域自然紀念物審議會。 海洋委員會海域自然地景及海域自然紀念物審議會係就海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之指定、登錄與廢止、自然地景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以及其他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重大事項等相關事務進行審議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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