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四面環海,多樣且豐饒的海洋環境與國內自然生態、人文地理與產業經濟緊密相連,共同維持與守護一片潔淨的海岸環境、透徹的水體與其中蘊藏的自然資源應不僅是廣大濱海居民、熱愛海洋社群、海洋相關產業與海岸管理單位心中的期盼,更應是全體國民心中的願景。
然而,海洋廢棄物近幾年已成為海洋國家間新興問題且受到世界各國極力關注之重大海洋環境保育議題。海洋廢棄物八成以上來自陸源,主要是人類活動及塑膠製品的使用及不當處置、廢水流(排)入海洋中,少部分源自海上(船舶、海上養殖業排放等)。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估計每年有1,000萬到2,000萬公噸塑膠進入海洋,對海洋生態造成約130億美元損失。以及美國學者Jambeck發表在Science期刊的文章數據顯示,全球沿海國家每年產出2億7,500公噸廢棄塑膠,推測其中有480萬至1,270萬公噸流入海中,年年增加之海洋廢棄物影響海洋棲地環境,其中中國、菲律賓、印尼及越南等排放量排名前4之國家,均為我國鄰近國家,海洋廢棄物不僅影響地區環境污染、經濟發展與人類活動,其所產生化學物質與微型塑膠,透過食物鏈的傳遞,亦將危害海洋生物生命甚至於人體健康。
108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為解決塑膠污染於日內瓦召開跨國會議,並決議加強控管塑膠廢料出口交易,抑制全球塑膠污染危機,避免塑膠垃圾輸出口大國將未分類塑膠運往亞洲新興國家;108年6月由20國集團峰會(G20)通過大阪藍海願景,以設定「達成海洋塑膠垃圾2050年歸零」為目標,透過國家合作因應海洋污染問題之態勢,減少海洋生物及地球環境之影響。
反觀我國海洋廢棄物問題,臺灣本島和離島受大陸沿岸流、黑潮和季風影響,成為東亞與南亞海漂物質的攔截區域,每年隨洋流漂至臺灣本島及離島縣市之海洋垃圾量不計其數,且隨洋流漂來的廢棄物如非我國民眾排出,無法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徵收清理費用,導致臨海地方政府須額外增加廢棄物清理費用,並影響海洋生態環境及各地水上遊憩活動品質。
在我國政府及民間多方的討論下,皆體認海洋廢棄物議題的複雜本質並非單一機關或團體就能解決,因此106年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多個公民環保團體創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海洋保育署亦於107年成立後立即加入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持續帶動整體社會的關注與響應。行政院亦於109年起推動「向海致敬」政策,召集9個部會15個機關齊心協力執行「海岸清潔維護計畫」,藉由妥善分工明確界定海岸權管,共同維護海洋環境,海洋保育署主責海漂(底)廢棄物之監控調查、末端清除以及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