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是行動,不只是列入保育類動物名錄。針對臺灣百來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為能夠整體性規畫執行保育行動,本署自108年起逐步起草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計畫草案,繼110年度6月28日公告「臺灣白海豚保育計畫」後,亦續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以及相關機關,徵詢其意見,從「法制規範」、「監測研究」、「棲地維護」、「人為活動管理」、「教育宣導及擴大參與」、「國際參與」等面向說明保育現況與未來工作重點,擘劃具體行動、時程與分工,並同步展開實際保育行動。
繼台灣白海豚保育計畫後,本署陸續通過5項保育計畫,分別為:
❖ 111年─黑嘴端鳳頭燕鷗保育計畫
❖ 113年─鯨豚保育計畫
❖ 113年─海龜保育計畫
❖ 113年─硨磲貝保育計畫
❖ 113年─三棘鱟保育計畫
海洋保育行動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學術單位等各方團隊參與合作,海保署將陸續公告各項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計畫,期許各相關機關單位共同努力,落實執行各珍稀物種的保育行動,以讓海洋生物資源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