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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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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廢回收再利用 奠定公私協力合作里程碑!
    發布日期:112-03-01
    發布單位:秘書室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自109年起與地方政府試辦廢漁網(蚵繩)及海廢保麗龍(浮具)回收再利用計畫,試辦縣市自6縣市增加至12縣市,回收量自109年105公噸增加至111年255公噸(其中可再利用為212公噸),再利用率自109年56.6%增加至111年83.1%,回收數量及再利用率逐年增加,並成功帶動多家業者與地方政府合作,奠定公私協力合作里程碑。
           海保署透過委託地方政府試辦並與海廢再生聯盟串聯合作,廢漁網收購後可交由聯盟成員(如斗美工程行、宏恩塑膠股份有限公司、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進行回收再利用;嘉義縣與在地業者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合作試驗廢蚵繩(漁網)再利用生產線,後續製成機能衣等產品,執行成果佳足為表率,並帶動臺南市於111年投入試辦計畫。澎湖、金門及連江縣將海廢保麗龍以冷壓製磚或熱熔後,再由樺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成再生料後生產電腦產品。111年澎湖增加試辦廢浮具回收,由各鄉市公所淨灘撿拾裝入太空包袋內,再交由宏恩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
           海保署今(112)年持續與12縣市地方政府試辦海廢回收再利用,計有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9個地方政府辦理廢漁網(蚵繩)回收再利用,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辦理海廢保麗龍(浮具)再利用,今年預定目標廢漁網(蚵繩)回收處理158公噸,海廢保麗龍(浮具)處理85公噸。海保署今年亦規劃多項展示活動讓社會大眾瞭解海廢再生聯盟及海廢再生產品,同時為回饋大家共同守護海洋的心意,將不定期送出與聯盟成員合作客製的海廢再生鏡及浮球再生鋼珠筆,歡迎大家持續關注本署臉書粉絲專頁。
           海保署感謝近幾年在社會認同、商界資源及政府政策三方合作下,透過公私協力以市場經濟方式去化海洋廢棄物,讓「海廢變黃金」得以實現,取得產業及海洋保育雙贏。未來海保署將持續推動海廢回收再利用並擴大回收種類,也希望社會大眾能透過綠色消費支持海廢再生產品,共同為潔淨海洋盡一份心力。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宋欣真副署長
    聯絡電話:0905-205-669
    發稿日期:112年3月1日
     

    相關圖片
    圖1 海保署客製海廢再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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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2 海保署客製浮球再生鋼珠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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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近四年回收再利用計畫之統計數據
    表1 近四年回收再利用計畫之統計數據
    表2 廢漁網及廢蚵繩回收各縣市聯繫窗口
    表2 廢漁網及廢蚵繩回收各縣市聯繫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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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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