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廢棄物被聯合國定義為「遭人為處置、丟棄、或遺棄進入海岸或海洋環境的任何持久性、人造或加工的固體」,其中又以進入環境後分解緩慢的塑膠廢棄物影響最為深遠。且海洋廢棄物的治理,尤重源頭管制與減量,以減少廢棄物進入海洋;至於末端的去化,則應建置順暢的處理管道。
為解決日益嚴重之海洋廢棄物污染問題,106年 7 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與環保公民團體共同成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經過密集的資訊交流與多方討論,各方均共同體認海洋廢棄物的複雜本質與單一機關或團體的能力侷限,同時迫切感受到各層面工作應儘速啟動,因此共擬「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一版)」共 67 項實際行動 34 項未來行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108年6月25日「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第11次會議結論通過「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二版)」共計79項具體行動,8月30日「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第12次會議修正為76項實際行動,參與機關單位除海洋保育署、環境部及農業部漁業署,其他相關機關如交通部航港局、國防部、經濟部工業局、交通部觀光署則列為主責單位,公民團體增加至13個。
環境部於112年6月5日「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第21次會議通過「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進一步細化執行面向,以將海洋廢棄物源頭防治措施至末端去化,乃至促進各方合作之各面向納入,共研提42項行動方案,期望透過政府機關與公民團體合作,共同落實行動方案,有效減少海廢產生及對環境之負面影響。
為更積極治理海洋廢棄物,環境部與海洋委員會於113年採共同主持之方式執行「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計畫,分別於113年3月8日召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修正案,經過多次討論及多方環保團體與機關討論,於113年5月16日公布「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正式版本,並陸續由環境部及海洋委員會共同主持之方式,召開第22次~第24次多場次會議,為達海洋潔淨行動方案之落實目標,公私協力打造屬於我國的海洋藍圖。114年環境部及海洋委員會持續規劃相關會議內容與期程。
106年7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與環保公民團體共同成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其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一版),重點涵蓋「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4大面向共34項未來行動,包括禁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期程(例如: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強化海灘清潔認養工作多元合作;與環保團體合作調查臺灣海岸垃圾組成及分布;推動5年5,000艘之環保艦隊攜回漁船廢棄物及海上漂流物;強化陸源垃圾及河川垃圾攔除清理跨部會合作等重要行動。
106年7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與環保公民團體共同成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經過密集的資訊交流與多方討論,各方均共同體認海洋廢棄物的複雜本質與單一機關或團體的能力侷限,同時迫切感受到各層面工作應儘速啟動,因此於108年8月30日第12次「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會議,研擬完成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二版)修正。
「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的所有成員亦將持續攜手深入「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4大面向,以「公私協力」為原則的 76項實際行動,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二版)著重在預防與移除之防止垃圾進入海洋策略,共計33現在及未來行動方案。其次為源頭減量之政策規範策略,共計18項現在及未來行動方案。參與環保公民團體由原先8個增加至12個,機關單位除海洋保育署,漁業署,環境部,考量海洋廢棄物的複雜本質,與單一機構與團體的能力侷限,同時迫切感受到各層面工作應該儘速啟動,未來將規劃邀請相關機關單位參與海廢平台會議討論,持續影響海洋廢棄物之利害關係人,帶動整體社會的關注與響應,以減少海洋廢棄物之產生與衝擊,善盡地球村成員的守護責任。
項目 | 主責機關 | 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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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與移除 | 有效或於熱點移除廢棄物 | 港務公司、漁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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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國防部、經濟部工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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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會(海保署)、漁業署、漁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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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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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垃圾進入海洋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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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會(海保署)、漁業署、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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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海巡署、漁業署、海委會(海保署)、交通部航港局及經濟部工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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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漁業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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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海委會(海保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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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促進大眾參與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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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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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調查 | 研究監測掌握臺灣海岸/ 海洋污染狀況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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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區及國家公園管理處、林業保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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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水利署、河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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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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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會(海保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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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NGOs、海委會(海保署)、各國家公園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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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風景區管理處、學者、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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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促進大眾參與 | NGOs、環境部、海委會(海保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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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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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合作參與 | 擴大及強化多方合作關係 | 環境部、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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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及夥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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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民眾意識及社會關注 | 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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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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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更臻完善,政府機關與環保公民團體112年~113年透過召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多次會議下,完成研擬「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以「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及替代」、「末端攔截及移除」、「海廢現況影響、政策之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五大面向,提出42項行動方案及對應目標,切實強化海洋廢棄物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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