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業務為跨機關的整合型業務,因此前海洋污染防治主管機關建置「海洋污染防治管理系統」,本署於107年成立後承接系統,依據目前各類型海洋污染防治需求,發展相關資訊管理功能,並於113年1月1日整合現有系統各項功能,如海洋污染防治管理系統、海域環境查核執法平台、管制資料整合網,建置「海洋環境管理平台」,並依業務屬性分割各大子系統,包含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許可事業管理、海洋廢棄物、海域水質、空間資訊及地方補助計畫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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