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112年聘用及約僱海洋保育巡查員第2次甄試參加口試人員名單及試場公告
一般公告
發布日期:112-11-21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試場地點:筆試及口試試場均為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80054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
二、應帶證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IC卡,三者擇一);未攜帶出示上述證件者,依簡章規定不得入場(含筆試及口試)應試,請應考人出門前確認是否攜帶。
三、未按時完成口試報到(上午場次08時10分至08時30分、下午場次13時10分至30分),依簡章規定不得入場口試。口試時叫號3次不到者,視同棄權,請應考人切勿遠離試場。應考人於口試完畢後應立即離開試場,不得與尚未口試之應考人交談。
四、提醒應考人提早20分鐘(08時10分;13時10分之前) 至口試考生休息室報到,以免因超過口試開始時間(上午8時30分後)無法入場應試。
五、其餘相關事項請詳閱以下附件:
(一)參加口試人員名單。
(二)應考人筆試、口試應行注意事項。
(三)試場交通資訊。
(四)試場配置平面圖。
六、其他未盡事宜,請依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