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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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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海保救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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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四面環海,周邊海域棲地多樣性高,海洋生物資源也相當豐富,在全世界90多種鯨豚中,曾有3分之1的鯨豚種類曾在臺灣周遭海域被紀錄;全世界的7種海龜中,有5種海龜生活於我們的周邊海域。為了保育珍貴的海洋生物資源,除了積極進行生態監測、科學研究、訂定野生動物保育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等,建立第一線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系統,亦能強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工作。
     
    有關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業務,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屬政府機關權責,為落實各參與單位分工合作機制,提升救援處理效率,並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復育、研究等目的,海洋保育署整合實際參與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的機關、單位、專家學者、團體等,成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海保救援網)(Marine Animal Rescue Network, MARN),以健全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機制,追蹤管理與保存相關科學樣本,作為保育研究重要基礎。
     
    海保救援網由中央主管機關(即海洋保育署)負責統合資訊,以地方主管機關(即縣市政府)為地區之聯絡及執行樞紐,並配合海巡署各分署機動性的協助,以及由海洋保育署委託單位組成之海保署行動小組,提供即時專業諮詢及協助,也依據不同任務屬性,分為現場救援組、鑑識分析組、照護收容組及教育宣導組等四大重點工作組(下圖)。
     
    民眾若發現擱淺或需要救援的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為了自身以及動物的安全,請勿在沒有專業指導下,任意對動物進行處置,應趕快通報所在縣市海洋保育主管單位或撥打海巡「118」專線,並盡可能提供詳細發現地點、時間及敘述動物狀況,才能讓海保救援網(MARN)專業團隊能在最短時間內前往救援,透過大家合作,共同守護豐富的臺灣海洋生物資源。

      海保救援網架構圖

    海保救援網(MARN)組織架構

    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通報案件流程可大致分為通報、現勘、處置、追蹤、結案,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法規,各流程皆有其權責及得協助支援單位,自108年度起,海洋保育署整合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含206個安檢所)、各縣市政府、研究單位、民間組織(團體)等,成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海保救援網)(Marine Animal Rescue Network, MARN),並奠基於研究(Research)、救援(Rescue)、復原(Rehabilitation) 及釋回(Release)的4R原則,逐步建置救援處理機制標準作業程序。
     
    海保救援網依據任務性質,分為現場救援組(負責接受通報、現場回報、情況評估處理救援等)、鑑識分析組(負責樣本代管、病理解剖、鑑識分析等)、照護收容組(負責醫療照護、暫時收容、長期收容、野放等)以及教育宣導組(負責媒體消息發布、與論回應、教育訓練等),以明確分工,強化救援處理效率,提升活體救援活存率。
     
    此外,救援案件處理過程中,各機關(單位)通報案件資料紀錄,由海洋保育署彙整,定期發布擱淺報告,讓國人瞭解臺灣周遭海洋野生動物通報救傷資訊,又如遇重大救援案件、特殊或敏感案件時,亦由海洋保育署統合指揮。同時,蒐集管理科學樣本,追蹤收容個體情況,作為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研究及保育策略訂定基礎。

    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通報案件處理流程
    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通報案件處理流程
    救援處理分工
    • (一)通報:案件發生優先通知地方主管機關,由該機關進行現場管制(得請相關單位協助),以及確認應執行之現場初步處置。
    •     1.各單位接獲民眾/漁民通報後,應第一時間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     2.地方主管機關應派員前往現場確認,如第一時間無法派員趕往現場,得請海巡署協助。
    •     3.海巡署得協助確認情況,以及實施現場管制(如:請民眾勿大聲喧嘩驚擾動物、拉封鎖警示帶避免民眾過於靠近動物等)。
    •     4.海保署行動小組以線上諮詢方式,隨時提供救援通報案件初步處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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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現勘:救援現況回報,評估及確認現場處置方式(得請海保署行動小組協助與建議)。
    •    1.現場回報
      •   (1)首先到場之機關(單位)填報救援處理紀錄-1 、現場影像照片,上傳至「救援通報群組」(LINE通訊軟體)。
      •   (2)觀察現場動物個體狀況,進行初步處置(如遮陽、覆蓋濕毛巾、拉封鎖線等)。
    •    2.情況評估
      •   (1)地方主管機關執行情況評估作業,填寫救援處理紀錄-2,或由海保署行動小組評估及提出處置建議,經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後填寫並實施。
      •   (2)地方主管機關及海保署行動小組皆無法到場時,海巡署得透過線上諮詢方式,協助填寫救援處理紀錄-2。
      •   (3)救援處理紀錄-2,完成後上傳至「救援通報群組」(LINE通訊軟體)以玆紀錄。
    • (三)處置:依地方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執行處置作業。
      • 1.地方主管機關:
      •   (1)決定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處置方式(可直接透過「救援通報群組」(LINE)通報)。
      •   (2)地方救援網聯絡名冊建立、相關管制藥品的提供、運送車輛及機具聯繫調度、死亡個體冰存地點、臨時救援池安排、收容場域確認及各相關單位聯繫等。
      • 2.海保署行動小組:
      •   (1)依據地方主管機關決定處置方式,協助進行通報案件處理。
      •   (2)經地方政府同意後,取樣送貯存。(依據海保署契約規定)
      •   (3)協助各相關單位資料填報,及彙整救援處理紀錄單、影像紀錄等。
      • 3.海巡署
      •   (1)依據地方主管機關決定處置方式,協助現場秩序維護、搬運、掩埋、野放等。
      •   (2)地方主管機關人員無法到場時,將協助處置之結果(就地掩埋、後送收容、就地野放等)回傳「救援通報群組」(LINE通訊軟體),以茲紀錄。
    • (四)追蹤及結案:
    •      1.海保署行動小組:
    •       (1)依據現場個體狀況,與海保救援網各相關成員共同討論,給予主管機關專業處理建議,在主管機關同意之下,視情況針對通報個案協助後續處置。
    •       (2)於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前提下,現場或運回移地解剖,並依據海保署契約相關規定,進行指定樣本採樣收集,供未來相關科學研究。
    •      2.地方主管機關:擱淺資料庫系統登錄,建立與管理收容清冊,並辦理後續收容及野放作業。
    •      3.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科學樣本蒐集管理、追蹤收容個體情況以及各機關(單位)通報案件資料紀錄彙整,及統一訊息發布。
       
    發布單位:海洋生物保育組
    • 瀏覽人次: 16203人
    • 更新日期: 1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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