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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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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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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四面環海,多樣且豐饒的海洋環境與國內自然生態、人文地理與產業經濟緊密相連,共同維持守護潔淨的海岸環境、透徹的水體與其中蘊藏的自然資源應不僅是廣大濱海居民、熱愛海洋社群、海洋相關產業與海岸管理單位心中的期盼,更應是全體國民心中的願景。

    然而,海洋廢棄物近幾年儼然已成為海洋國家不得不面對的新興問題,其衍生的海洋環境保育議題亦逐漸受到世界各國極力關注。聯合國海洋環境保護科學領域聯合專家組 (Group of Experts on the Scientific Aspects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ESAMP) 估計,超過八成的海洋廢棄物來源於陸地,且主要是由於人類活動及塑膠製品的使用及不當處置、廢水流(排)入海洋中,少部分的海洋廢棄物則源自於海上(船舶、海上養殖業排放等)。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估計每年有1,000萬到2,000萬公噸塑膠進入海洋,對海洋生態造成約130億美元損失;美國學者Jambeck等人於2015年發表在Science期刊的文章數據顯示,全球沿海國家每年產出2.75億公噸廢棄塑膠,推測其中有480萬至1,270萬公噸流入海中,並指出年年增加之海洋廢棄物已經嚴重影響海洋棲地環境,此外據統計,海廢排放量前4名之國家為中國、菲律賓、印尼及越南,均為我國鄰近國家,且海洋廢棄物不僅影響地區環境污染、經濟發展與人類活動,其所產生化學物質與微型塑膠,透過食物鏈的傳遞,亦將危害海洋生物生命甚至於人體健康。

          108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為解決塑膠污染,於日內瓦召開跨國會議,並決議加強控管塑膠廢料出口交易,避免塑膠垃圾輸出口大國將未分類塑膠運往亞洲新興國家,以抑制全球塑膠污染危機;108年6月由20國集團峰會 (G20 )通過大阪藍海願景 (Osaka Blue Ocean Vision) ,以設定「達成海洋塑膠垃圾2050年歸零」為目標,透過國家合作因應海洋污染問題之態勢,減少海洋生物及地球環境之影響。

           綜觀我國海洋廢棄物問題,臺灣本島和離島受大陸沿岸流、黑潮和季風影響,成為東亞與南亞海漂物質的攔截區域,每年隨洋流漂至臺灣本島及離島縣市之海洋垃圾量不計其數,且隨洋流漂來的廢棄物如非我國排出,無法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徵收清理費用,導致臨海地方政府須額外增加廢棄物清理費用,並影響海洋生態環境及各地水上遊憩活動品質。

           在我國政府及民間多方的討論下,皆體認海洋廢棄物議題的複雜本質並非單一機關或團體所能解決,因此106年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及多個公民環保團體創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海洋保育署亦於107年成立後立即加入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持續帶動整體社會的關注與響應。行政院亦於109年起推動「向海致敬」政策,召集9個部會15個機關齊心協力執行「海岸清潔維護計畫」,藉由妥善分工明確界定海岸權管,共同維護海洋環境,其中海洋保育署主責海漂(底)廢棄物之監控調查、末端清除以及回收再利用。

    發布單位:海洋環境管理組
    • 瀏覽人次: 22704人
    • 更新日期: 1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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