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發布《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第四版)》 強化制度設計 提升鯨豚保育專業與透明度
為強化離岸風場開發期間對鯨豚生態之保育作為,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114年5月1日正式發布《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第四版)》。針對鯨豚觀察員聘用與資格管理、訓練制度及監測作業等進行全面修訂,回應實務執行經驗與外界建議,進一步提升制度專業性與公信力,強化鯨豚生態保育成效。
海保署表示,自109年首版手冊發布以來,觀察員制度歷經三次修訂,逐步完善資格審查、培訓課綱及查核管理等機制。此次公布的第四版,彙整了113至114年間辦理三場專家諮詢會議、三場制度說明會及預告期間等所蒐集之意見所制定,重點修訂內容涵蓋:
‧觀察員資格認定及回訓制度
‧要求國際觀察員資格者接受補充訓練
‧推動「進階觀察員制度」,陪伴初任觀察員執行任務
‧納入被動聲學監測(PAM)機制
‧明確緩啟動定義及暫停後重啟流程
‧明列開發單位應納入之監測計畫內容
海保署指出,實務上發現觀察員人力資源雖然足夠,但卻缺乏實際工作經驗,致影響整體監測效能。新版手冊透過制度設計,期望提升觀察員實際參與機會與專業歷練,並強化訓練品質與機制彈性,以建立穩健且能長期投入之觀察員體系。
海保署表示,為確保觀察員訓練品質與課程一致性,亦強化課程審查與管理機制,所有訓練課程皆須經審查通過,並透過實地查核、後續追蹤及滾動式調整等方式,確保課程內容與現場實務需求相符、與時俱進。
新版手冊內容已公告於海保署官網首頁/訊息專區/最新公告,歡迎各界下載參閱,海保署期盼透過完善制度設計,推動離岸風場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並行,朝向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施義哲副署長
聯絡電話:07-3382057#262017或0905-167616
發稿日期:1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