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守隊執勤狀況本府於 2014 年將琉球島嶼四圍沿海區域公告為「琉球漁業資 源保育區」,以有效養護管理沿海資源,並於 2021 年修正公告內容及將其更名為「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而區內五個潮間帶也於 2015 年與交通部會銜公告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其中三處潮間帶(杉福、漁埕尾、肚仔坪)再公告為保育示範區,有較高層級的管理規範。雖然縣府已針對琉球海洋生態環境有上述不同保 護等級和使用功能的劃設,並建立相關規範以進行保育,但由於公部門由上而下管理的執法動能有限,難以杜絕違規事件,加上近年來觀光發展蓬勃,除了傳統漁業活動外,亦頻繁出現與遊憩相關之違規行為,造成保護區之經營管理困難。
針對三處潮間帶保育示範區,目前縣府已聘僱管制站人員進行區內之巡護、維護及確實執行人流管制,以提升保育效果、降低觀光衝擊。然而,針對其他廣泛區域,過去僅有鄉公所成立巡守隊, 但成效不高。當地雖有不少致力於保育行動之地方團體、民眾,但因當地人事情況複雜,仍是呈現各自行動,須透過協力整合方能合作推動保育。為實現在地自主管理,本府在 111 年藉由海保署之補助,推動西北保育區之巡守隊制度,透過地方協商及公開招募,已建立有效率之巡守隊。而去(112)年持續延伸 111 年巡守隊計畫目標,維運已成立之巡守隊,鼓勵琉球鄉居民與地方團體持續加入海洋保育行列,協助巡護、規勸違規行為之執行情況,並擴大巡守量能,將巡守樣點擴散至環島,同時加深磨合與滾動修正巡守作法,以降低人為(漁業與觀光)對當地海洋生態的衝擊,齊心維護琉球鄉海洋資源,達到永續發展之目的。
| 成果效益 | |||
|---|---|---|---|
| 效益類型 | 指標 | 成果(值) | 說明 |
| 可量化效益 | 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 保育區巡守隊勤務執 行工作 | 11個月 | 共計巡守294天,1764小 時。 |
| 巡守隊培訓課程 | 8小時 | 已辦理16小時培訓課程。 | |
| 參訪活動 | 1場 | 06/27、06/28兩日赴新北 市政府資源復育園區、基 隆望海巷海灣潮境巡守隊 交流、海科館潮境公園珊 瑚保種復育中心參訪。 | |
| 不可量化效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