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維護海龜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族群,海保署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支應救傷計畫,108-111年北區海龜救傷工作均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生態暨保育研究室),持續挹注相關經費達新台幣883萬元,南區則委託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並補助地方政府處理海龜擱淺救傷。
2. 由於111年原臺灣北區海龜救傷計畫改採公開招標評選方式,至4月下旬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生態暨保育研究室)得標,在契約未簽定前該研究室因海龜救傷支出之費用,海保署已協調相關地方政府支應,另本署於110、111年亦補助該研究室優化海龜收容場域及設備(94.2萬),對於該研究室因經費使用狀況不再承接,實感抱歉,海保署將再聯繫說明,並尊重該研究室不願再承接海龜救傷計畫之決定。
3. 本(112)年由地方政府委託中華鯨豚協會等專業團體處理北區的海龜救傷工作。截至112年1月31日止,已處理13件北區海龜擱淺通報,目前運作順遂,救傷工作並無中斷。
權責機關及聯絡人:海洋保育署吳龍靜副署長
聯絡電話:0919-613467
發稿日期: 1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