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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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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會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 強調四大目標、五大主軸
    發布日期:112-03-30
    發布單位:秘書室

    行政院院會今(30)日通過海洋委員會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海委會表示,近年國際海事組織針對海洋污染防治議題已有廣泛且深入討論,相關涉海規範實有必要反映國際趨勢,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海委會主任委員管碧玲特別指出,本次修法具「充實財源」、「強化工具」、「公民參與」、「接軌國際」等四大目標及「設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強化污染管理」、「全面提高罰則」、「建立吹哨者制度」、「接軌國際」等五大主軸,內涵如下:
           一、充實財源:包括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及設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二、強化工具:規範相關主管機關的權責、陸源廢棄物的清理責任、人工構造物的除役計畫管理、船舶
                                     污染的管理、外國船舶禁航及海上焚化的禁止。
           三、公民參與:也就是吹哨者制度的建立。
           四、接軌國際:在涉及國際事務的部分,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參照國際公約或協定所規定的種種辦
                                     法、標準、建議或程序來發布施行。
           五大主軸除了四大目標所提到的「設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強化污染管理」、「建立吹哨者制度」及「接軌國際」外,還包括「全面提高罰則」,即建立一個機制,可向海洋污染行為人科處罰鍰、求償相關損害並追繳不法利得。
           海委會進一步表示,重大海洋污染事件一旦發生往往造成海洋資源的重大威脅,本次修正草案即在於將事前防範的精神納入條文當中,本法完成修正後,後續將持續針對防止海洋油及化學品污染、加強污染應變人才培育、強化污染應變量能、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以及強化管理策略等議題研擬精進作法,強化海洋環境管理效能,保護海洋環境,確保永續發展。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宋欣真副署長
    聯絡電話:07-3382057或0905-205-669
    發稿日期:1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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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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