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署委託專業海事公司清除海漂(底)廢棄物,以開口合約執行臺灣本島及各離島海底廢棄物清除作業,112年1至6月已於屏東琉球鄉、新竹南寮、新北貢寮、花蓮清水崖及石梯坪、宜蘭三仙礁及南方澳等處進行清除,累計清除35.352公噸海洋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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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每季以海廢地圖公布全國淨海成果,包括各縣市清除的海洋廢棄物類型占比、海漂(底)及船舶產出廢棄物重量、淨灘及岸置垃圾桶廢棄物重量、各縣市清除量占比及各海洋廢棄物類別占比等項目。
112年第3季海洋廢棄物清除量逾6,156公噸,其中海漂垃圾954.2公噸(15.50%)、海底垃圾2.3公噸(0.04%)、淨灘垃圾1,778.7公噸(28.89%)、船舶攜回垃圾930.9公噸(15.12%)、岸置垃圾2,490.0公噸(40.45%);清除的海廢中資源垃圾約占6.91%,非資源垃圾約占93.09%,分析資源垃圾各類項目及占總清理量比率,最多為寶特瓶248.5公噸(4.04%)、其餘依次為玻璃瓶79.5公噸(1.29%)、鋁罐34.0公噸(0.55%)、廢紙34.0公噸(0.55%)及鐵罐29.4公噸(0.48%),非資源垃圾則為竹木3,003.6公噸(48.79%)占比最高,其餘依次為無法分辨廢棄物2,415.2公噸(39.23%)、保麗龍173.0公噸(2.81%)及廢棄漁具網具138.9公噸(2.26%);縣市清理量部分,第3季清理量前3多的縣市依序為臺南市2,499.3公噸(40.60%)、臺中市785.3公噸(12.76%)及連江縣640.9公噸(10.41%);另外桃園市、苗栗縣及嘉義縣本季海廢來源均為淨灘收集。
海保署自107年公布全年度淨海成果海廢地圖,清除量逾499公噸,108年持續宣導並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淨海作業,公布108年全國淨海(海漂、海底垃圾、船舶攜回垃圾、岸置垃圾及淨灘)成果逾13,056公噸,109年全國淨海成果逾15,134公噸,110年全國淨海成果逾14,477公噸,111年度全國淨海成果逾17,258公噸,112年第3季清除量略低於111年同時期(第3季)6,616公噸,第3季回收再利用量為3,314公噸,回收再利用比例50.59%,則是自109年統計處理方式以來最高比例。
海洋保育署持續與漁業署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環保艦隊召募,透過推廣漁民出海作業將產生的垃圾攜回,並於捕捉漁獲時,將打撈廢棄物一併攜回岸上妥善處理,避免將廢棄物丟回海裡,持續危害海洋生態,截至112年6月已累計5,827艘船隻加入環保艦隊行列。(點擊圖片下方連結參閱各地方政府獎勵辦法)
海洋保育署及各地方政府皆鼓勵民眾進行潛水淨海,清除海底廢棄物,為避免民眾淨海完成後垃圾無人清運,海洋保育署彙整各縣市淨海活動廢棄物清運之業管聯繫窗口資訊、垃圾暫置地點、提前申請天數及其他相關規定等事項,參與淨海的民眾如有淨海完成後垃圾清運之需求,可事先依照各縣市淨海活動廢棄物清運規定及聯繫窗口聯繫相關人員,如符合地方轄內規定將由對應之業管單位進行淨海後廢棄物清運作業。
淨海活動廢棄物清運規定及聯繫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