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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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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研究)計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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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離岸風場生態調查方法指引實證計畫
    發布日期:114-02-08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魚類調查現場照
    魚類調查現場照

    隨著風電開發行為而啟動各項調查及監測工作,掌握離岸風場對於海洋生態導致的變動,標準化的生態調查方法有其必要性。本計畫根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111年4月訂定「臺灣離岸風場生態調查方法指引」,進行包括「浮游動植物」、「魚卵與仔稚魚」、「底棲生物」、「魚類」等4項進行實證作業。以期建立標準化的生態監測方法,以確保資料的一致性,並便於不同執行單位及長期資料的相互對照與評估。調查範圍包括開發範圍、影響範圍及對照範圍,並以沃旭公司大彰化東南風場作為開發範圍。調查規劃進行兩季次,本計畫調查成果如下:

    • 1. 浮游動植物:在植物性浮游生物方面,Micro級第一季調查共記錄65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53種,影響範圍記錄60種,對照範圍記錄52種,第二季記錄53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43種,影響範圍記錄33種,對照範圍記錄42種,主要優勢物種為角毛藻屬。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不大,但開發範圍的物種數較少,影響範圍與對照範圍較為豐富。Pico級則數量變化不大,其中異營性細菌數量較高,顯示該區域結構穩定;動物性浮游生物方面,第一季記錄79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38種,影響範圍記錄13種,對照範圍記錄53種,第二季記錄77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57種,影響範圍記錄41種,對照範圍記錄43種,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不大,主要優勢大類為橈足類,然兩季物種組成略有所差異。
    • 2. 魚卵與仔稚魚:魚卵第一季調查記錄21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5種,影響範圍記錄13種,對照範圍記錄5 種,第二季記錄9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4種,影響範圍記錄3種,對照範圍記錄5種,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較大,然主要優勢物種皆為眼眶魚,調查顯示該海域可能為白鰭飛鱵及逆鈎鰺屬的產卵及哺育場;仔稚魚方面,第一季記錄11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10種,影響範圍記錄1種,對照範圍記錄1種,第二季未記錄,物種組成以沿岸表層性魚種為主,而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較大,因其游泳能力不佳,易受海流及水團影響而有所差異。
    • 3. 底棲生物:使用矩形採樣器調查第一季記錄27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15種,影響範圍記錄18種,對照範圍記錄19種,第二季記錄34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18種,影響範圍記錄22種,對照範圍記錄10種,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較大,主要為零星物種差異,主要優勢物種分別為糠蝦科的Giriella sp.及箭蟲科;使用底拖網的調查則發現優勢物種為中國槍魷。海洋廢棄物方面,矩形採樣器僅在S7測站記錄塑膠碎片,底拖網調查結果在各範圍內記錄之廢棄物差異較大。
    • 4. 魚類:第一季記錄32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1種,影響範圍未記錄物種,對照範圍記錄9種,第二季記錄19種,分別於開發範圍記錄4種,影響範圍記錄4種,對照範圍記錄4種,各範圍物種組成差異較大,以對照範圍記錄較多,主要優勢物種為斑海鯰。魚類物種主要以棲息於砂泥底質的魚類,各季的物種有所不同。進一步分析白海豚的食餌來源時,也發現以斑海鯰數量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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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將同季次及同測站共同採樣的樣品,進行海保署使用之方法(歷年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方法)進行鑑定後,針對分析之結果,與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監測成果同季進行分析,結果如下:

    • 1. 植物性浮游生物:春季調查中,本計畫的藻屬數量與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相似或較多,但其豐度較少;秋季時,本計畫的藻屬數量則少於大彰化東南和西南風場。優勢物種多為角毛藻屬。
    • 2.  動物性浮游生物:兩季調查中,本計畫記錄的大類和豐度均較大彰化東南和西南風場少,但優勢物種均為哲水蚤和劍水蚤。
    • 3. 魚卵:兩季調查本計畫的物種數和豐度皆較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少。春季的優勢物種有所不同,而秋季則皆以眼眶魚為優勢物種。
    • 4. 仔稚魚:春季調查中,本計畫的物種數和豐度較大彰化東南和西南風場多;秋季未記錄物種,無法進行比較。春季的優勢物種差異較大。
    • 5. 底棲生物:兩季調查本計畫的物種數和豐度皆較大彰化東南和西南風場多。優勢物種部分,由於鑑定物種大小選擇差異,本計畫與大彰化兩風場有所不同。
    • 6. 魚類:春季調查中,本計畫的魚類物種數較大彰化東南和西南風場少,但豐度差異不大;秋季調查中,本計畫的物種數和豐度差異較小,除了2016年秋季外,其他季節差異不大。優勢物種均為斑海鯰。
    樣站環境照 樣站環境照

    亦將大彰化東南風場底棲生物及魚類歷年棲息屬性進行分析,發現底棲生物棲息於礁岩底質的底棲生物物種並無上升趨勢,各階段皆以螺貝類為主。魚類各階段沒有棲息屬性的變化趨勢,均以棲息沙泥底質魚類最多。推測影響原因為位置選擇受限風場內設施,礁岩底質生物多棲息於風機基礎周圍,且因底拖調查需避開風機基礎,可能無法準確記錄此類生物。

    另外本計畫分析植物性浮游生物不同鑑定方式比較,顯示倒立顯微鏡法相比一般顯微鏡法能記錄更多藻屬且豐度較高,因濃縮法在處理過程中會損失部分生物所導致。而流式細胞儀分析能精確計數微型浮游生物,且分析速度快,但需要專業操作且設備昂貴,PICO級浮游生物分析有較高的要求。建議選擇時應根據調查需求和長期監測要求,且最好保持方法一致,以減少誤差並提高結果的可比性。

    最後本計畫指引與環境部指引在調查範圍、方法及季節規劃等方面有所不同,綜合比較後建議如下:

    • 1. 影響範圍應依工法調整評估範圍,對照範圍則可以實行風場聯合監測。
    • 2. 測站數量及位置應有規則以利規劃,並增加海纜施工範圍的測站設置。
    • 3. 植物性浮游生物的調查建議參照環境部公告的採水法,動物性浮游生物建議使用單層垂直採樣來減少環境因素的干擾。
    • 4. 底棲生物調查底拖網部分建議可以考慮結合魚類調查,增加樣本收集的效率。
    • 5. 對於魚卵與仔稚魚的調查,建議使用較小網目並統一調查過程中的設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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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可分析評估的頻度及成果尚不足因素,上述提供建議多以調查及分析的彈性為考量,成果佐證略顯不足,因此若須持續進行驗證,建議如下:

    • 1. 調查頻度應至少應有1年4季,若能有2年8季最佳,釐清各物種在各範圍間組成上是否有差異或為季節變化。
    • 2. 植物性浮游生物增加不同分析方式的文獻比較;或執行三重複取樣驗證。
    • 3. 魚卵與仔稚魚的調查可使用較小網目再次進行驗證。
    • 4. 魚類聚魚效果調查,可增加一支釣之方式進行評估。
    • 5. 漁業經濟使用問卷或訪談調查在開發範圍、影響範圍及對照範圍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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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圖片
    浮游生物採樣
    浮游生物採樣
    動物性浮游生物採樣工作
    動物性浮游生物採樣工作
    魚卵、仔稚魚採樣工作
    魚卵、仔稚魚採樣工作
    相關附件
    • 臺灣離岸風場生態調查方法指引實證計畫成果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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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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