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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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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野生動物業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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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入、輸出、買賣、陳列、展示申請書及注意事項
    海洋野生動物業務申請
    發布日期:108-10-08
    發布單位:海洋生物保育組
    壹、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包含海牛目、鯨目、海象科、海獅科、海豹科、海獺屬所有種。
    貳、申請輸入、輸出程序

    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之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之申請,由申請者檢具相關資料,包括原產國出具之該物種係於該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之證明,送所在地縣(市)政府初審,申請書如附件一。

    參、申請買賣、陳列、展示程序

    依野生動物保育等級分別處理如下:

    • (一)保育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
    • 依野保法第35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申請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同意買賣之數量,每三個月彙報中央主管機關(即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備查。
    • (二)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及產製品
      • 1.活體動物
        • 依野保法第24條第6項及其施行細則第33-1條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初審後函轉本會審核。
        • (1)申請買賣者,申請書如附件二。
        • (2)申請陳列、展示者,申請書如附件三。
      • 2.產製品之買賣、展示
        • 依野保法第24條第6項及其施行細則第33-2條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即本會)受理申請。申請者填具申請書(如附件四)向本會提出申請同意後,始得為之。買賣交易之數量,每六個月彙報本會備查。
    相關附件
    • 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交易清冊  檔案下載:66次
    • 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交易總表  檔案下載:36次
    • 附件一、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申請表  檔案下載:68次
    • 附件二、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買賣申請書  檔案下載:28次
    • 附件三、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陳列、展示申請書  檔案下載:35次
    • 附件四、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買賣、陳列、展示申請書  檔案下載:38次
    • 瀏覽人次: 3328人
    • 更新日期: 1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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