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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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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介紹
為保育海洋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條規定,在107年11月1日訂定「海洋委員會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由海洋委員會就有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進行遴聘,組成委員人數在25至31人之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
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係就「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名錄之評估分類」、「海洋野生動物保護區劃定、變更或廢止之認可」、「海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遇有國家重大建設,在不影響野生動物生存原則下,其海域區內土地使用、收益方法之認可」、「其他有關海洋野生動物棲息環境保護、資源復育與保育之諮詢」等事項進行諮詢及討論。
相關附件
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第3屆第1次定期會議紀錄
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第3屆第2次定期會議紀錄
發布單位:海洋生物保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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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11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