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政府
113-06-17 ~ 113-08-31
詳見活動彙整表
海保署113年持續與14個地方政府攜手辦理廢漁網回收再利用,漁民朋友可將廢漁網夾帶之廢棄物、垃圾及配件等,先進行簡易分類,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每公斤可獲得10至15元回收獎勵金或等值禮券,預計回收超過200公噸之廢漁網及廢蚵繩。如果漁網已破損或不堪使用,可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將漁網妥善放置於海廢暫置區,攜手維護漁港環境。透過漁民積極參與,完善去化機制,使海洋環境恢復健康,共同為海洋環境盡一份心力,更多活動詳細資訊請洽詢各地承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