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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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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輸入 須受嚴格把關
    發布日期:109-07-31
    發布單位:秘書室

    日本知名水族館即將在台灣開幕,展出多樣海洋野生動物,民眾關心這些生物從何而來,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表示,海洋野生動物除了保育類受到嚴格的管制之外,就算是一般類海洋野生動物,倘若從國外進口也需要依規定申請核准。以即將開幕之水族館為例,從去年12月起,即陸續申請進口一般類海洋野生動物活體,經過審查核准同意輸入91種物種。
          海保署表示,舉凡海洋野生動物活體之輸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規定,須事先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初審,再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並須取得輸入同意始得輸入;如果是第一次輸入臺灣的非原產野生動物,還必須額外進行影響評估審查。本次,水族館獲准輸入之海洋野生動物為一般類物種,包含魚類、軟體動物、棘皮動物、刺絲胞動物、甲殼動物、管蟲及海洋哺乳類等多樣性物種,其中有55種為首次輸入物種,經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評估及審查,除拒絕國際上百大入侵種淡菜(又稱紫貝。Mytilus galloprovincialis)輸入外,並規範物種之飼養環境及用途後通過。
          海保署呼籲,不僅是動物園,民眾從國外輸入或攜帶野生動物活體及保育類、海洋哺乳類之野生動物產製品,如觀賞魚、珊瑚、海豹油等等,應確實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資料,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同意後,始得辦理輸入;違者,如保育類,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最重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為維護自然生態的完整性,兼顧產業需求,海保署再次籲請民眾共同協力守護臺灣寶貴海洋生態,防範外來種入侵。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吳龍靜副署長
    聯絡電話:0919-613467
    發稿日期: 1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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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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