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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第2季海廢清運量2,049公噸,海保持續力,清除再接再勵!
    發布日期:109-07-28
    發布單位:秘書室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統計臨海19縣市109年第2季(4~6月)海廢清除量(含淨灘、海漂(底))為2,049公噸。
          109年第2季海廢清理來源分為淨灘、海漂、海底、船舶攜回垃圾及岸置垃圾五種,其中淨灘474公噸約占23.13%、海漂388公噸約占18.94%、海底2公噸約占0.09%、船舶攜回垃圾621公噸約占30.33%、岸置垃圾564公噸約占27.51%;另清除的海廢中資源垃圾約占6.4%,非資源垃圾約占93.6%,分析資源垃圾各類項目占總清理量比率,分別為玻璃瓶(1.27%)、寶特瓶(3.91%)、廢紙(0.21%)、鐵罐(0.64%)及鋁罐(0.37%),非資源垃圾則為廢棄漁網漁具(3.28%)、竹木類(8.49%)、保麗龍(3.59%)及其他垃圾(78.24%)。
          109年第2季比去年同季清除量2,824公噸減少775公噸,但比今年第1季增加437公噸 ,前述變化情形,是否與今年疫情有關,海保署將持續觀察。另外第2季海廢中,以其他垃圾78.24%比例最高(約1,603公噸屬於無法分類之一般垃圾),若一般垃圾未被清除而丟入海洋時,可預見對海洋會造成相當大的污染。
          海保署表示,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要有乾淨的海洋,能讓民眾親海,推動淨海大聯盟,包括環保艦隊、潛海戰將及海漂目視公民科學家等,共同為清除海漂(底)廢棄物努力,我們的社會大眾維護海洋環境的意識已逐步提昇,海保署呼籲公私協力一起保護我們的海洋環境,留給我們下一代美麗的海洋環境!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宋欣真副署長
    聯絡電話:0905-205-669
    發稿日期: 1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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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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