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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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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委會公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新增鯨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3種海洋魚類為瀕臨絕種海洋野生動物
    發布日期:109-05-01
    發布單位:秘書室

    海洋委員會109年4月28日公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自109年6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正新增國內海洋物種鯨鯊(豆腐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3種列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並調整名錄中海洋哺乳類及海洋爬蟲類呈現方式。
          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說明,鯨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大型海洋軟骨魚類,在維持海洋生態系食物階層平衡有其重要性。我國分別在97年及107年公告全面禁止捕撈鯨鯊及鬼蝠魟屬,且先前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新增鯨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之預告,未接獲反對意見。因此,就鯨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大型海洋軟骨魚類進行保育,以維護其族群資源量,已在產業及全民間達成共識。
          海保署表示,除了提高(升)鯨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管理強度為瀕臨絕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外,未來也將持續進行其資源調查與監測,以規劃妥適保育措施及方案。
    海保署提醒,民眾及相關單位在名錄修正前已飼養鯨鯊(豆腐鯊)及鬼蝠魟屬(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或持有前揭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應於109年8月31日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填具資料卡及檢附相關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辦理登記備查。民眾如有疑義,可逕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洽詢。
          海保署再次提醒,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及其他利用,如果不小心誤捕,請通報海巡118、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保育單位或海洋保育署。此外,開發行為若有涉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時,應提出對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影響最少或降低衝擊之計畫。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吳龍靜副署長
     聯絡電話:0919-613467
    發稿日期: 109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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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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