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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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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保署發布《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第四版)》 強化制度設計 提升鯨豚保育專業與透明度
    發布日期:114-05-01
    發布單位:秘書室

    為強化離岸風場開發期間對鯨豚生態之保育作為,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114年5月1日正式發布《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第四版)》。針對鯨豚觀察員聘用與資格管理、訓練制度及監測作業等進行全面修訂,回應實務執行經驗與外界建議,進一步提升制度專業性與公信力,強化鯨豚生態保育成效。

           海保署表示,自109年首版手冊發布以來,觀察員制度歷經三次修訂,逐步完善資格審查、培訓課綱及查核管理等機制。此次公布的第四版,彙整了113至114年間辦理三場專家諮詢會議、三場制度說明會及預告期間等所蒐集之意見所制定,重點修訂內容涵蓋:

    ​‧觀察員資格認定及回訓制度
    ‧要求國際觀察員資格者接受補充訓練
    ‧推動「進階觀察員制度」,陪伴初任觀察員執行任務
    ‧納入被動聲學監測(PAM)機制
    ‧明確緩啟動定義及暫停後重啟流程
    ‧明列開發單位應納入之監測計畫內容


           海保署指出,實務上發現觀察員人力資源雖然足夠,但卻缺乏實際工作經驗,致影響整體監測效能。新版手冊透過制度設計,期望提升觀察員實際參與機會與專業歷練,並強化訓練品質與機制彈性,以建立穩健且能長期投入之觀察員體系。

           海保署表示,為確保觀察員訓練品質與課程一致性,亦強化課程審查與管理機制,所有訓練課程皆須經審查通過,並透過實地查核、後續追蹤及滾動式調整等方式,確保課程內容與現場實務需求相符、與時俱進。

           新版手冊內容已公告於海保署官網首頁/訊息專區/最新公告,歡迎各界下載參閱,海保署期盼透過完善制度設計,推動離岸風場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並行,朝向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施義哲副署長
    聯絡電話:07-3382057#262017或0905-167616
    發稿日期:1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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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 國內培訓機構辦理鯨豚觀察員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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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2 海保署辦理離岸風場打樁作業海上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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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3 海保署辦理離岸風場打樁作業海上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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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4 海保署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制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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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瀏覽人次: 486人
    • 更新日期: 1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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