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託地方試辦109年至112年試辦計畫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自109年起執行向海致敬政策,為減少廢漁網、廢保麗龍任意棄置,海保署持續以整體性之角度規劃海廢再利用推動工作,優先將廢漁網及海廢保麗龍列為海廢回收再利用試辦標的。109年至112年已有12縣市參與試辦,回收處理799公噸廢漁網(蚵繩)及海廢保麗龍(浮具),其中廢漁網(蚵繩)再利用337.6公噸,廢保麗龍再利用259.6公噸,再利用率達75%。112年回收處理178.5公噸廢漁網(蚵繩),其中 133.8公噸可再利用;離島3縣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處理及再利用91.2 公噸海廢保麗龍(浮具)。
委託縣市政府試辦廢漁網(蚵繩)及廢保麗龍(浮具)回收再利用,至112年已回收處理逾799公噸廢漁網(蚵繩)及廢保麗龍(浮具),再利用率可近75%。112年回收處理178.5公噸廢漁網(蚵繩),其中133.8公噸可再利用;離島3縣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處理及再利用91.2公噸海廢保麗龍(浮具)。
二、海廢再生聯盟
110年成立「海廢再生聯盟」,串聯回收再用業者、品牌商、供應/設計商、金融機構及研究機構29家,至112年成長至50家,透過公私部門合力解決海洋廢棄物的決心,建立海廢回收再利用產業鏈,讓真正「海廢變黃金」,同時以預防角度減少海廢流入海洋影響生態。110年成立「海廢再生聯盟」,串聯回收再利用業者、品牌商、供應/設計商、金融機構及研究機構共29家,至112年成長至50家,持續推廣以展現我國私部門在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的專業實力,奠定公私協力合作里程碑。
建置平台系統登載海廢分布及去向資訊,提供需要之業者進一步地洽詢聯繫,促進線上媒合交流與線下獲取海廢料之模式,使資訊透明化,增加地方政府、漁會、回收業者、再利用業者及產品製造業者媒合機會。
四、第十一批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
依「推廣海廢再生聯盟及輔導海廢回收再利用作業」計畫之「建立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供地方政府參考。」工作項目,每年辦理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之建立。
五、廢漁網回收手冊
海洋保育署108年6月為響應世界海洋日,與澎湖海廢藝術家唐采伶製作「海洋上訴」大型作品,其創作理念係:「海洋是地球之母,是無法說出人類語言的大地之母,提供人類生存所需,但隨著經濟發展快速進步,人類過度消耗地球資源,讓海洋及其他海洋生物飽受殘害,因而向人類提出上訴,藉以警惕民眾必須珍惜海洋資源、勿隨意丟棄垃圾,影響海洋環境及生態」。另創作的海廢世界地圖,訴求當海洋被我們的垃圾填滿,淨灘拾起的垃圾,交織成我們的世界,撿不是唯一,減才是唯一。
海保署107年4月份舉辦全國「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畫比賽,邀請國中、小學生發揮創意,透過繪畫表達海洋垃圾對海洋生物之衝擊,並將得獎作品製成108年年曆,藉以提升大眾對海洋環境及海洋廢棄物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