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海廢變黃金」是海保署處理海洋廢棄物重要一環,為推動海廢回收再利用,海保署於108年起即積極拜訪地方政府、漁會、回收再利用相關業者及漁網製造商,在109年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政策時,積極爭取試辦海廢回收再利用工作。經海保署調查除廢寶特瓶外,廢棄漁網具、廢保麗龍為海洋廢棄物主要來源之一,嚴重影響海洋生態,亟待與環保、漁政及產業等單位共同合作。
因此,為減少廢漁網、廢保麗龍任意棄置,海保署持續以整體性之角度規劃海廢再利用推動工作,優先將廢漁網及海廢保麗龍列為海廢回收再利用試辦標的。109年至111年已有12縣市參與試辦,回收處理528公噸廢漁網(蚵繩)及海廢保麗龍(浮具),其中廢漁網(蚵繩)再利用203.5公噸,廢保麗龍再利用168.1公噸,再利用率達70.4%。112年至6月止,已回收處理 54.41 公噸廢漁網(蚵繩),其中 23.63 公噸可再利用;離島3縣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處理及再利用49.63 公噸海廢保麗龍(浮具)。
110年成立「海廢再生聯盟」,串聯回收再利用業者、品牌商、供應/設計商、金融機構及研究機構共29家,至112年6月止成長至44家,持續推廣以展現我國私部門在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的專業實力,奠定公私協力合作里程碑。
一、廢漁網收購後交由海廢再生聯盟成員(如斗美工程行、宏恩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等)進行回收再利用。
二、嘉義縣當地牡蠣養殖用的尼龍線統一委託契約廠商回收,經分類處理後,變賣給海廢再生聯盟成員(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後續製成機能衣等產品。
三、澎湖、金門及連江縣將當地回收海廢保麗龍以冷壓製磚運至臺灣,後續由海廢再生聯盟成員(如樺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成再生料後,生產相關電腦產品。
四、澎湖縣自111年起增加試辦廢浮具回收,由各鄉市公所淨灘撿拾裝入太空包袋內,再運至臺灣交由海廢再生聯盟成員(宏恩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
海洋保育署108年6月為響應世界海洋日,與澎湖海廢藝術家唐采伶製作「海洋上訴」大型作品,其創作理念係:「海洋是地球之母,是無法說出人類語言的大地之母,提供人類生存所需,但隨著經濟發展快速進步,人類過度消耗地球資源,讓海洋及其他海洋生物飽受殘害,因而向人類提出上訴,藉以警惕民眾必須珍惜海洋資源、勿隨意丟棄垃圾,影響海洋環境及生態」。另創作的海廢世界地圖,訴求當海洋被我們的垃圾填滿,淨灘拾起的垃圾,交織成我們的世界,撿不是唯一,減才是唯一。
海保署107年4月份舉辦全國「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畫比賽,邀請國中、小學生發揮創意,透過繪畫表達海洋垃圾對海洋生物之衝擊,並將得獎作品製成108年年曆,藉以提升大眾對海洋環境及海洋廢棄物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