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名稱:巴貝多籍BLUE LAGOON貨輪
事故原因:船舶擱淺之海難事件
事件說明:巴貝多籍「BLUE LAGOON」貨輪擱淺案
處理情形重點說明:
巴貝多籍「BLUE LAGOON」(B輪)於蘭嶼西南方18浬機艙進水,船長0538時宣布棄船,0630時漂流至蘭嶼西南方11.6浬。1145時B輪船長嘗試下錨因海象不佳故無法下錨。1311時擱淺於蘭嶼龍門港南側。
自事故發生起,截至114年2月5日,共執行衛星監控(79次)及無人機空拍(3次)。
啟動油污擴散模擬(54次),10月23日「B」輪已完成船體抽油作業,爰停止油污擴散模擬。
共運抵蘭嶼應變資材,包括港灣型攔油索1,505米、片狀吸油棉22箱(100片/箱)、條狀吸油棉117包 (4條/包)、吸油棉索301包 (4條/包)、附油球195箱(50顆/箱)、高壓洗機8臺、防護衣2,220件及7個應變貨櫃。
本署人員抵達事故現場後,使用備便資材於「B」輪周圍完成佈設500米攔油索及3號、5號艙吸油棉索,並於開元港嘴佈設攔油索保護。
前期油污染處理緊急應變計畫已執行完成,於10 月13 日完成324.5 噸殘油抽除、12 月1日完成洗艙作業與油污作業第三方檢驗。
B輪自114年2月14日執行船骸貨物移除作業計畫,截至12月14日船貨(水淬高爐碴)移除62%,本署加強移除現場及監視影像查核,並請執行團隊提供作業影像、pH檢測數據及船貨移除紀錄。
另移除團隊公司於9月24日偕ITOPF專家、Sea Ground公司、中華海事法律事務所、海歷公司等相關人員至署討論本案後續珊瑚復育及油污染防治措施替代方案,11月21日船方提送修正後船骸貨物移除作業計畫至航港局,航港局請本署審閱提供意見,船方刻正依本署意見修補正資料,航港局將召開會議進行審查,要求船方儘速完成船骸貨物移除及後續生態復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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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辦理情形(依115年4月22日彙整資料更新):
114年11月6日召開第6次船貨移除計畫審查會議暨第20次移除進度檢討會議,本署就船方提送之移除計畫8.4版提出審查意見,指出仍有未依前次意見納入修正之處,並要求不得再提送本署已表達不同意之方案,且先前拜會本署會商後已承諾之方案,應納入計畫中敘明。
114年12月18日召開第24次船貨移除進度管控會議,本署就船方於12月17日提供之回覆及相關文件,再次提出海洋棄置評估說明、船上污染物質清除情形第三方證明、船貨檢驗報告等事項之審查意見,要求船方儘速補充資料並具體回應。
115年3月12日召開第30次船貨移除進度管控會議,會議結論要求船方依115年3月6日P&I保險公司聲明文件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之承諾事項,於期限內提送P&I保險聲明函及相關保險文件、有效期限之傾倒許可證、巴貝多船籍國知悉海洋處置計畫之佐證文件,以及修正之浮揚拖帶計畫,正式送達海保署及航港局。
115年3月25日召開第32次船貨移除進度管控會議,針對船艏船骸現況、船艏海洋處置方案相關文件及受拖帶船骸之動態監控與應變計畫等事項進行討論。會議中指出,KOOLE公司擅自進行浮揚拖帶,未依海保署及航港局要求完成審查同意程序,航港局已發出裁處書;並要求船方持續整理並補齊相關資料,以確保後續拖帶及處置作業安全且不致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