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您現在的位置是:
home
首頁 > 訊息專區> 新聞快訊
  • :::

    新聞快訊

    中央內容區塊
    擘劃海洋保育觀光新藍圖 海保署與觀光署攜手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
    發布日期:113-04-26
    發布單位:秘書室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4月26日海洋保育署成立滿六周年前夕與交通部觀光署攜手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推動海洋觀光與海洋保育的合作,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態旅遊,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同時帶動觀光產業升級,實現資源永續發展。
          海保署表示海保署與觀光署簽署之「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是以我國海域觀光活動及交通部觀光署所轄國家海域景區為核心,並於海洋保護區與其他海洋保育措施合作,結合海洋觀光產業與海洋保育理念結合及國際合作交流等議題,擬定相關業務推廣策略及推動計畫(如:合作訂定「友善珊瑚礁生態旅遊指引」等工作),促進觀光業務多元發展及海洋保育之交流,共同推動國家海域景區之永續發展、海洋觀光產業升級,深耕海洋保育意識,提升海洋保育效能。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海洋保育」與「觀光」是互利共榮的,期望與觀光署就「臺灣白海豚特色遊程」、「友善海洋遊憩」及「海域景區保育與執法」等議題深入合作。推動「臺灣白海豚生態旅遊踩線行程」、「海洋公民科學家體驗換宿」等特色遊程與「友善賞鯨2.0」,期待建立友善海洋生物觀光模式並強化海洋保護區之保育管理執法,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同時推動觀光產業多元發展,實現互惠雙贏。
          觀光署署長周永暉表示,在永續觀光及團隊合作的理念之下,藉由與海保署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持續積極發展臺灣多元海洋觀光,並有效連結臺灣觀光發展的公、私部門一起努力,以「助人利他」及「團隊合作」的基本核心思維推動海洋觀光;此外,永續及安全是推動海洋觀光重要的基本價值,只有在兼顧海洋「永續經營」及「安全管理」的情形下,觀光的發展才能均衡、健康與恆久。
          海保署補充此次跨機關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不僅是海洋保育與觀光旅遊合作的一大里程碑,更是對臺灣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的重要宣示,為未來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態旅遊,兼顧海洋生態環境保育及觀光產業多元發展,開創海洋保育與觀光永續新篇章。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海洋保育署吳龍靜副署長
    聯絡電話:07-3383203或0919-613-467
    發稿日期:113年4月26日

    相關圖片
    圖一、白海豚生態旅遊-龍鳳海洋驛站解說
    圖一、白海豚生態旅遊-龍鳳海洋驛站解說
    圖二、白海豚生態旅遊-水尾社區導覽解說
    圖二、白海豚生態旅遊-水尾社區導覽解說
    圖三、公民科學力量大,和平島瘤珠螺調查計畫
    圖三、公民科學力量大,和平島瘤珠螺調查計畫
    圖四、加入友善賞鯨2.0之業者,於出海賞鯨時除了對民眾宣導友善賞鯨守則,同時也協助海洋巡護的工作。
    圖四、加入友善賞鯨2.0之業者,於出海賞鯨時除了對民眾宣導友善賞鯨守則,同時也協助海洋巡護的工作。
    • 瀏覽人次: 161人
    • 更新日期: 113-04-26
    設定:
    文字大小設定:
    範例:
    海洋保育署